导读:作为事故处理的主要证据之一,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间应当就赔偿问题有了大概的认识,谁来承担责任,承担多少的责任等都较为明晰起来。对于受害人而言,可以通过事故认定书,主张对方垫付医疗费等必要费用。
总的来说,在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受害人可以做的包括:
PART.1可申请复核
由于事故认定书的重要性,相关规定给以当事人申请复核改变认定的权利。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PART.2可要求垫付医疗费用
事故责任明晰后,对方承担有赔偿责任的,可以要求其承担紧急的医疗费用,也包括向其保险公司主张医疗费用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9条就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PART.3可就赔偿进行和解
对于损害不大的案件,事故责任出来后,就可以进行赔偿和解了。可以就具体的赔偿数额进行磋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和解协议。
需注意,车祸赔偿的途径除了和解,还可以是调解、诉讼等,但这些都必须在认定书出来后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