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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现在后悔,还能追要吗?
来源: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4-8-26 阅读数:32

引言: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此时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以证明您独立抚养孩子存在经济压力,且当前经济状况相较于当初签订离婚协议时发生了显著恶化,同时还需证明被告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相应份额的子女抚养费用。


抚养费诉讼原告主体是谁


当离婚协议中未约定抚养费或一方放弃对方承担抚养费时,必须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这是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此时,孩子作为原告,如果其无独立生活能力,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进行诉讼。


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无须支付抚养费,女方之后向男方主张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吗?


01、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某系被告孟某某与王某阳婚生女子,王某阳与原告生母孟某于2022年7月10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原告王某某由孟某某抚养,王某阳不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原告母亲孟某某身体出现问题,时常晕倒不能正常上班工作,生活收入有所减少,已不能维持原告正常生活开支。随着原告年龄慢慢长大,各项开支也与日俱增,孟某某生活压力变大,希望王某阳能支付王某某抚养费。


02、法院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王某某有权要求王某阳支付抚养费。2022年7月10日,孟某某与王某阳协议离婚时约定王某阳不支付抚养费,距离本次诉讼已有两年。随着王某某年龄增长,生活开支增加,原告母亲孟某某身体问题已不能维持原告正常生活开支,故其有权要求王某阳支付相应抚养费。

本案一审法院判决王某阳从本判决确定的日期开始,至王某某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王某某抚养费800元。


03、律师提醒

1.签订离婚协议时,仅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双方约定的效力并不能对抗法律上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该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若双方就子女抚养费约定为一方不需要承担,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又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则实际上侵犯了子女的权利。子女起诉要求另一方父母支付抚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


2.签订离婚协议时,虽然夫妻双方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做出了明确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但如果双方的情况较离婚时发生重大变化,抚养方也能举证证明其生活存在明显困难,那么子女在必要时向另一方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与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相符,有利于亲子关系更加融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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