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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法案例:好友反目,各执一词,看光法律师如何还原真相!
来源: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1-6-7 阅读数:1213

基本案情:


姜淮与张涛是好朋友,两人决定合伙开一家公司,由张涛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后张涛想退出公司经营,双方便商议相关事宜。


不料,张涛称姜淮曾经借自己13万元,该还了,还拿出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并因姜淮不还钱,拒绝为其办理公司过户及变更法人等相关事宜。


姜淮对此很是气愤,称两人根本不存在借贷纠纷,那笔钱明明是张涛与他合伙开公司用的。而张涛却说营业执照上显示公司是自然人独资,与姜淮无关。二人争执不下,张涛便将姜淮告上了法庭,要求姜淮偿还13万借款。姜淮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办案经过:


我所律师接到委托后,仔细聆听分析整个案件,反复与当事人沟通,不放过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最终对此案形成了一套完整严谨的办案思路:


1、原告所提供的被告在微信上确认欠款13万元属于断章取义,与事实严重不符。我方律师提供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由原告将公司及房屋过户给被告,由被告进行经营,被告才会支付原告公司的转让费用。现原告不配合被告进行法定代表人及房屋租赁的变更,故被告未支付钱款给原告。


2、原告所说的公司是自然人独资,与被告无关。我所律师提供了一份记账单,证明双方曾对公司的总投资及支出进行了核算,该份记账单上有公司印章及双方捺指印,证明原、被告双方存在共同投资经营的事实,这笔资金属于双方成立公司的注册资金而并非借款。


法院判决:


在我所律师准备的完整证据链下,法庭驳回原告张涛要求被告姜淮还款的诉求请求。我所律师成功地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提醒


朋友之间合伙经营公司,最后却因此分道扬镳甚至反目成仇的案例不计其数。俗话说得好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在此提醒各位,一定要证据意识,一纸文字抵得上万语千言!害怕伤情面的到最后可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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