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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法案例:交通事故,律师助其获12余万赔偿
来源: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8-12 阅读数:721

2021年8月的一天,张军(化名)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某小区停车场内行驶时,撞上正在停车场内停留的李小美(化名),事故造成李小美受伤,其所持的手机也受损严重。后经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军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小美无责。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小美便委托我所处理相关事宜。我所接到委托后认为,张军的侵权行为使李小美的身体及精神遭受严重损害,根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张军作为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应对原告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查,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应对原告的各项损失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办案律师团队立即开始研究案件基本情况。首先由我所专门的法医对李小美的伤情进行预估,认为可评残,建议等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并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了评估。紧接着办案律师便开始与李小美沟通误工、护理证据材料等相关事宜,并告知不同行业误工费差异以及误工证明和扶养关系证明。过程中得知李小美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已过期,计划按照城镇居民服务行业标准主张误工费。


在准备各项证据材料的过程中,法医全程陪同李小美做伤残鉴定。最终鉴定结果为伤残十级,误工期150天,护理期70天,营养期80天,与当初我所法医的预估一致。随后律师便开始计算各项赔偿款具体数额。


待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财产损失、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4188.01元。

为了快速帮助当事人拿到赔偿款,办案律师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诉前调解。经过数次沟通,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调解方案:支付李小美各项损失共计125000。


案件没有经过诉讼程序,直接诉前调解解决。让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自己满意的赔偿数额。案件的圆满解决离不开我所律师过硬的专业基础与百分百的用心。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特送来“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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