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李女士(化名)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前夫张先生(第三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向王女士转账16笔共计54,898.2元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要求确认无效并返还。原告核心证据包括转账记录及一份王女士签署的《保证书》,直指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
二、律师破局:三大辩护策略
作为被告王女士的代理律师,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团队制定严密反击方案:
1、重构转账性质,切割情感纠葛
深入梳理幼儿园运营体系:证明王女士2011年入职张先生父亲创办的幼儿园,2015年起任执行园长,负责财务收支、工资发放等核心事务。
锁定三笔大额转账(2018年11月15日1万元、2023年10月13日2万元、2024年1月17日2万元):通过微信工作群截图、委托付款聊天记录、幼儿园工资表等证据,证实款项实为受托发放的员工工资及个人薪酬,与“赠与”无关。
针对小额转账(如666元、199.2元):承认属节日红包或临时工作垫付,但强调金额普通、无特殊含义(如520/1314),符合职场人情往来惯例。
2、瓦解关键证据,破解《保证书》效力
3、程序抗辩:双重时效狙击
三、庭审焦点对抗实录
争议焦点 | 原告主张 | 律师反击要点 |
---|
5万元转账性质 | 系前夫对王女士的无偿赠与 | 出示幼儿园工资发放记录、委托转账聊天记录,证明实为受托转付的工资款项 |
《保证书》效力 | 证明王女士自认存在不当关系 | 揭露胁迫签署过程,强调内容非真实意思表示 |
小额红包性质 | 特殊金额隐含暧昧寓意 | 举证666元为生日祝福,其余系几十至数百元临时垫付款,无特定含义 |
时效问题 | 侵权行为持续至2024年 | 指出最早转账发生于2016年,远超3年时效;离婚时未主张视为权利放弃 |
四、胜诉关键:证据链闭环与举证责任转化
法院最终采纳律师意见,认为:
1、工资属性成立:三笔大额转账(50,000元)有工资表、委托记录佐证,属合法劳动所得;
2、小额转账无悖公序:剩余款项金额普通、无暧昧暗示,符合职场常态,原告未能举证属“赠与”;
3、举证责任未履行:原告未能证明转账基于“不正当关系”,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4、保证书不予采信:签署过程存疑,且无其他证据补强。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非常满意,特送锦旗表达感谢之意。

五、典型意义
本案为“婚外财产追索”类案件提供重要范例:
1、切割法律关系:通过劳动关系剥离情感因素,将财产流转纳入合法框架;
2、精准质疑证据:对胁迫形成的自认文件需彻底瓦解其证明力;
3、善用程序规则:时效抗辩是阻断陈年旧账的有效盾牌;
4、把握举证边界:原告对“违背公序良俗”负有严格举证责任,律师通过构建合理怀疑即可实现责任转化。
结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沉睡者,更不纵容以道德之名行侵占之实。本案胜诉源于对每一笔资金性质的庖丁解牛,以及对举证规则的极致运用——这正是律师专业价值的璀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