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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之取保候审
来源: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4-8-12 阅读数:49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家庭成员遭到刑事拘留时,家属最为焦急的是希望能尽快办理取保候审,然而,并非所有案件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在家属匆忙前往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很可能会面临被拒绝的情况。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符合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如预备、中止、未遂、自首、立功、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等;

2、在主观方面存在过失、受骗、被胁迫等情况;

3、具备认罪、悔罪表现,无再次危害社会或干扰诉讼可能性的;

4、首次犯罪、偶发犯罪、从犯、从从犯,或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犯罪且无前科劣迹的;

5、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具备帮教、管教条件;

6、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年人,怀孕或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7、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进行侦查的;

8、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后,需要复议、复核的;

9、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能够提供与案件标的相当的保证金,并且没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10、可能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刑罚;


二、以下五种情况不适合取保候审:


1、累犯;

2、以自伤、自残方式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3、犯罪集团的主要犯罪分子;

4、严重暴力犯罪;

5、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一般而言,在37天内申请取保候审是较为理想的时间窗口,最好能够在30天内成功获得取保候审。这个时候案件尚未移交给检察院,律师可以先申请取保候审,随后在公诉阶段继续为被告争取减刑或缓刑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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