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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来源: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4-8-13 阅读数:50

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理赔的基础,在其下达后,就可以开展赔偿的相关事宜了,事故认定书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明确的事故责任大小,事故责任大小决定了保险理赔的限额大小,决定了各方对损害赔偿的具体比例的分担,也决定了肇事者是否承担刑事犯罪等诸多内容。


在车祸赔偿的流程上,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就应该先从赔偿的伤害大小入手,如果还在治疗中的,可以先治疗完毕再谈赔偿,但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让保险公司进行医疗费等垫付工作:


伤残的问题:如果受害人是重伤的,则应该考虑伤残的问题,在治疗终结后,正常为出院后的2-3个月左右,就可以考虑委托伤残鉴定了。受害人可以委托具备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拿到构成伤残级别的认定书,从而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特殊项目赔偿。

注意:伤残鉴定涉及技巧运用,不同的鉴定时间、不同的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可不同。


赔偿的计算:赔偿计算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项目可以达到20多项。如果受害人自己不会操作的,建议可让交通律师介入协助计算,包括各方面证据的收集与整理。


和解、调解或诉讼:事故赔偿可以通过各方和解解决,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在肇事方态度不好、逃避赔偿等情况下,还可以由受害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


最后注意,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对其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进行一定的认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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